管理場地 :臺藝表演廳
負責場地技術:臺藝表演廳、演講廳、國際會議廳。
業務範圍 :
1、館廳器材設備維護。
2、15萬元以上設備、器材採購與維護保養開標案。
3、臺藝表演廳財產、物品管理及報廢。
4、召開表演藝術委員會審核臺藝表演廳年度檔期。
5、臺藝表演廳租賃業務。
6、館廳值班、工讀生督導、故障排除暨緊急情形處理。
7、大風音樂劇場債務查帳、催繳等相關事項。
8、行政會議業務報告等文書資料統整。
9、校務會議等會議報告內容資料統整與繳交。
10、KPI品質管理績效指標作業彙整與報告中心業務。
11、其他與本組業務相關之臨時交辦事項。